2015青年設計大賽I DESIGN AWARD - 報名截止: 2014/10/30
2015青年設計大賽I DESIGN AWARD
全台新光三越來越多藝術氣息,近年更積極推廣藝文活動,除了不定期規劃展覽/競賽活動(如國際攝影聯展、兒童藝術季等)外,更與不同領域藝術大師(如洪易雕塑、林家慶卡榫、寒竹先生竹藝等)合作美化購物空間,讓藝術與設計融入生活,讓民眾從貼近生活中發現藝術的美。
2014年生活即是藝術,為增加民眾與學生對設計藝術的興趣與喜愛,特地舉辦具指標性設計競賽,邀請國內外知名評審共同鼓勵青年學生設計師參與,並提供舞台讓學生在生活創意與設計上有發揮的空間,更有機會用最純粹的作品於公共空間打造出充滿藝術的購物環境,豐富美好生活。
主題 :『停。留』
我們需要你的創意!
延伸的題目就在一個廣大的「停。留」之間。
為的就是在日常生活周遭,尋找一點小確幸。
記憶總是停留在相機裡面;超人總是停留在電話亭。
天空需要飛翔停留;海洋需要漂浮停留。
而你想像中的「停。留」是什麼而又為什麼?
用你的青春來發揮創意;用你的設計來美好生活,創意因為你而有機會大放異彩。
延伸的題目就在一個廣大的「停。留」之間。
為的就是在日常生活周遭,尋找一點小確幸。
記憶總是停留在相機裡面;超人總是停留在電話亭。
天空需要飛翔停留;海洋需要漂浮停留。
而你想像中的「停。留」是什麼而又為什麼?
用你的青春來發揮創意;用你的設計來美好生活,創意因為你而有機會大放異彩。
指導單位: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dpi設計流行創意雜誌、小日子、年代、中華民國設計工藝協會、蘋果日報
贊助單位:中華航空
主辦單位: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dpi設計流行創意雜誌、小日子、年代、中華民國設計工藝協會、蘋果日報
贊助單位:中華航空
競賽說明:
Ø創作類別:立體藝術造型
Ø創作材質:任何媒材皆可使用
Ø創作尺寸:作品設定寬度與高度最大請勿超過2米,長度不限。
Ø創作類別:立體藝術造型
Ø創作材質:任何媒材皆可使用
Ø創作尺寸:作品設定寬度與高度最大請勿超過2米,長度不限。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台灣國內大學/專校在校生(須持有學生證明)。(備註:大專院校不包括學校推廣部、社區大學。)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並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程序。每隊參賽作品數量不得超過5件。
不限國籍,台灣國內大學/專校在校生(須持有學生證明)。(備註:大專院校不包括學校推廣部、社區大學。)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並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程序。每隊參賽作品數量不得超過5件。
相關時程:
Ø網路報名時間/初選作品裱板收件: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Ø公佈初選入圍決選名單:2014年11月14日
Ø入圍決選作品繳件截止日:2015年01月02日
Ø頒獎典禮:2015年03月初
Ø得獎設計作品巡迴展: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Ø得獎名單請至新光三越官網查詢
Ø相關時程若有變動以新光三越官網公布為準
Ø網路報名時間/初選作品裱板收件: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Ø公佈初選入圍決選名單:2014年11月14日
Ø入圍決選作品繳件截止日:2015年01月02日
Ø頒獎典禮:2015年03月初
Ø得獎設計作品巡迴展: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Ø得獎名單請至新光三越官網查詢
Ø相關時程若有變動以新光三越官網公布為準
參賽者初選作品提交資料:
1.報名資料確認表(附件1):確認相關徵件資料是否繳齊。
2.報名表(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2),以俾核對網路報名身分之確認。
3.著作授權同意書(附件3):每件作品務必填寫1張,若為團體報名則由該團體成員共同授權之代表人填寫即可。
4.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4):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保障個人,如以團體參賽報名,則團體成員每人皆需要繳交一張。
5.作品設計圖說(附件5):作品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A3尺寸(420*297mm)裱版呈現,以三張為限,限橫式,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請在A3尺寸(420*297mm)裱板背面,右下角處黏貼作品設計圖說/標籤格式(附件5),並在標籤上標記報名編號。)
6.以上資料請於2014年10月30日前 (以郵戳為憑) 寄至11073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2015青年設計大賽I DESIGN AWARD 」活動小組 收
1.報名資料確認表(附件1):確認相關徵件資料是否繳齊。
2.報名表(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2),以俾核對網路報名身分之確認。
3.著作授權同意書(附件3):每件作品務必填寫1張,若為團體報名則由該團體成員共同授權之代表人填寫即可。
4.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4):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保障個人,如以團體參賽報名,則團體成員每人皆需要繳交一張。
5.作品設計圖說(附件5):作品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A3尺寸(420*297mm)裱版呈現,以三張為限,限橫式,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請在A3尺寸(420*297mm)裱板背面,右下角處黏貼作品設計圖說/標籤格式(附件5),並在標籤上標記報名編號。)
6.以上資料請於2014年10月30日前 (以郵戳為憑) 寄至11073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2015青年設計大賽I DESIGN AWARD 」活動小組 收
參賽者入圍決選作品提交資料:
1.繳交實體作品(入圍決選作品繳件):繳交完成後由主辦單位補助新臺幣 (下同)20,000元製作費用。(備註:請妥善包裝保護作品,若寄送途中遇任何損壞,致喪失參賽資格,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繳交資料光碟片:光碟請用油性簽字筆,以清晰可辨讀註明:參賽序號、作品名稱。
(1)作品裱板電子檔(檔案格式:.jpg,僅限RGB格式,不可為CMYK,解析度300dpi)。
(2)作品圖片/照片(檔案格式:.jpg,解析度300dpi;請繳交至少3張)。
(3)作品設計圖說(檔案格式: .doc/.txt)。
(4)設計者照片(檔案格式:.jpg,尺寸210×297mm,解析度300dpi)。
2.繳交資料光碟片:光碟請用油性簽字筆,以清晰可辨讀註明:參賽序號、作品名稱。
(1)作品裱板電子檔(檔案格式:.jpg,僅限RGB格式,不可為CMYK,解析度300dpi)。
(2)作品圖片/照片(檔案格式:.jpg,解析度300dpi;請繳交至少3張)。
(3)作品設計圖說(檔案格式: .doc/.txt)。
(4)設計者照片(檔案格式:.jpg,尺寸210×297mm,解析度300dpi)。
評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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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1)冠軍:1組,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2)亞軍:1組,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3)季軍:1組,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每隊頒發盃乙座、獎狀乙紙。
(4)優選:2組,奬金每隊新臺幣5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5)評審特別獎:5組。每隊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6)入選:20名,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7)鼓勵獎項:學校團隊獎及指導老師獎,徵件報名者中「依作品件數最多之系所」頒發獎狀乙紙以茲鼓勵。
(8)中華航空Next Generation特別獎:1組,每組台北東京經濟艙來回機票2張 (機票限制條件: 1.從桃園出發2. 非旺季時段(旺季指7、8月及12月) 。
◎競賽獎金依稅法由主辦單位先行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
◎以上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作品之內容品質,保留相關獎項,並得逕自從缺。
(1)冠軍:1組,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2)亞軍:1組,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3)季軍:1組,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每隊頒發盃乙座、獎狀乙紙。
(4)優選:2組,奬金每隊新臺幣5萬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5)評審特別獎:5組。每隊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6)入選:20名,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7)鼓勵獎項:學校團隊獎及指導老師獎,徵件報名者中「依作品件數最多之系所」頒發獎狀乙紙以茲鼓勵。
(8)中華航空Next Generation特別獎:1組,每組台北東京經濟艙來回機票2張 (機票限制條件: 1.從桃園出發2. 非旺季時段(旺季指7、8月及12月) 。
◎競賽獎金依稅法由主辦單位先行扣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
◎以上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作品之內容品質,保留相關獎項,並得逕自從缺。
注意事項:
Ø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完成報名手續後,主辦單位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報名編號」至參賽者E-mail 信箱。(※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E-mail信箱,主辦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參賽者若於報名後三日內未收到此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者,請儘速來電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確認報名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Ø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完成報名手續後,主辦單位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報名編號」至參賽者E-mail 信箱。(※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E-mail信箱,主辦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參賽者若於報名後三日內未收到此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者,請儘速來電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確認報名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Ø關於參賽者
(1)同意條款:
A.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報名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B.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調整本活動之報名、初決選、收退件等各項時間。
(2)參賽作品
A.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B.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C.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另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D.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宣傳與展示之用。
E.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如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無法參加本活動。
F.參賽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恕無法進行審查,即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著作財產權條例:
A.正式參賽前,因參賽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採取保護其作品智慧財產權之措施。
B.參賽者於本活動投稿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於該作品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二至三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及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宜由成員間自行協議,並應事先提供其為數人共同創作之資料予主辦單位,以茲證明。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而與主辦單位無涉。
C.本活動參賽者需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1)同意條款:
A.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報名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B.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調整本活動之報名、初決選、收退件等各項時間。
(2)參賽作品
A.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B.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C.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另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D.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宣傳與展示之用。
E.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如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無法參加本活動。
F.參賽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恕無法進行審查,即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著作財產權條例:
A.正式參賽前,因參賽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採取保護其作品智慧財產權之措施。
B.參賽者於本活動投稿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於該作品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二至三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其著作權及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宜由成員間自行協議,並應事先提供其為數人共同創作之資料予主辦單位,以茲證明。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而與主辦單位無涉。
C.本活動參賽者需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Ø關於入圍決選者
(1)入圍決選者需繳交相關匯款資料予主辦單位。
(2)有關實體作品之補助製作費用,主辦單位於入圍決選者繳齊資料後40天內將補助費用匯款至入圍決選者提供的銀行帳戶(需同原參賽者報名資料)。
(1)入圍決選者需繳交相關匯款資料予主辦單位。
(2)有關實體作品之補助製作費用,主辦單位於入圍決選者繳齊資料後40天內將補助費用匯款至入圍決選者提供的銀行帳戶(需同原參賽者報名資料)。
Ø關於得獎者
(1)如參賽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或「調整」。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在本活動公告得獎二年內,得獎者及其作品應無償配合參加相關宣傳及展示活動。
(3)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得獎者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等事宜。
(4)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得獎作品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如於本活動後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約定辦理)。
(5)得獎者之獎金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並於得獎名單公告後40天內將獎金匯款至得獎者提供的銀行帳戶。
(6)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參賽者間另約定由一人代表受領獎金者,應出具授權書正本受領獎金,代表受領獎金者並應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
(7)得獎者同意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主辦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而不予歸還。
(1)如參賽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或「調整」。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在本活動公告得獎二年內,得獎者及其作品應無償配合參加相關宣傳及展示活動。
(3)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得獎者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等事宜。
(4)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得獎作品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如於本活動後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約定辦理)。
(5)得獎者之獎金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扣10%);並於得獎名單公告後40天內將獎金匯款至得獎者提供的銀行帳戶。
(6)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參賽者間另約定由一人代表受領獎金者,應出具授權書正本受領獎金,代表受領獎金者並應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
(7)得獎者同意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主辦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而不予歸還。
Ø關於得獎資格取消
(1)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2)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主辦單位名譽或比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1)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2)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主辦單位名譽或比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Ø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主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視為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2)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運用得獎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檔案及相關資料,製作推廣本活動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3)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妥善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佈於新光三越官網
Ø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2-8789-5599 ext.8912 陳小姐 ext.8928 陳先生 或E-maill:idesign@skm.com.tw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主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視為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2)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運用得獎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檔案及相關資料,製作推廣本活動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3)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妥善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佈於新光三越官網
Ø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2-8789-5599 ext.8912 陳小姐 ext.8928 陳先生 或E-maill:idesign@skm.com.tw
附加檔案(提供下載表單):
報名資料確認表(附件1)
報名資料確認表(附件1)
報名表(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2)
著作授權同意書(附件3)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4)
作品設計圖說(附件5)
2015青年設計大賽活動簡章(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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