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公開徵選 | 2014/01/06截止
活動主旨:
臺北藝穗節以鼓勵各式各樣的新鮮創意為主旨,於2008年首創,鼓勵各式表演在各樣的場域空間發生,讓觀眾看到藝文活動,不僅瘋狂有趣,也有人文深度,劇場界創意狂飆。主視覺圖像,自第二屆2009年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年年更新,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2014年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徵選。獲得挑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你對藝穗節的設計創意,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字樣,讓臺北藝穗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表演藝術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分別郵寄繳交主辦單位。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月6日(一), 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分別郵寄繳交主辦單位。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月6日(一), 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528-9580分機198。
傳真:(02)2528-9512。
Email:keyimage@taipeifringe.org
(六)收件地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105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字樣。
(七)得獎作品將於2014年2月11日(二)晚上18:00前揭曉,
並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傳真:(02)2528-9512。
Email:keyimage@taipeifringe.org
(六)收件地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105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字樣。
(七)得獎作品將於2014年2月11日(二)晚上18:00前揭曉,
並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評審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網路投票,與專家評審討論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
2.網路投票將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審計分。佔10%。
3.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台北市文化局、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推派代表人各1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20%,人氣1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
2.網路投票將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審計分。佔10%。
3.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台北市文化局、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推派代表人各1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20%,人氣1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狀1幀。
(二)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1幀。
(三)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1幀。
(四)入選5名,獎狀1幀。
(五)如遇第一名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六)網路人氣獎1名,將獲得獎狀1幀。
(七)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將隨機抽出10名,獲得獎品乙份,鼓勵上網投票。
(二)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1幀。
(三)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1幀。
(四)入選5名,獎狀1幀。
(五)如遇第一名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六)網路人氣獎1名,將獲得獎狀1幀。
(七)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將隨機抽出10名,獲得獎品乙份,鼓勵上網投票。
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15cm×15cm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 完稿作品以A4(21cm×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
請裱貼於200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
呈現方式請參賽者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
1.請繳交illustrator製作之ai格式檔(版本降存至illustrator3以下)、
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檔案內容請勿平面化。
2.JPG檔案RGB模式與CMYK模式檔案各一份,並分別提供原尺寸大小及72dpi
各一份(RGB供我方上傳觀眾票選頁面使用,CMYK供得獎後印 刷校對用)。
檔案名稱請分別標註RGB或CMYK格式,以方便辨別。
3.投稿人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 完稿作品以A4(21cm×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
請裱貼於200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
呈現方式請參賽者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
1.請繳交illustrator製作之ai格式檔(版本降存至illustrator3以下)、
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檔案內容請勿平面化。
2.JPG檔案RGB模式與CMYK模式檔案各一份,並分別提供原尺寸大小及72dpi
各一份(RGB供我方上傳觀眾票選頁面使用,CMYK供得獎後印 刷校對用)。
檔案名稱請分別標註RGB或CMYK格式,以方便辨別。
3.投稿人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請一起存入光碟片繳交,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請務必提供RGB模式檔案,若我方轉檔導致色差、 失真影響投票結果,將不予以負責。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
色彩涵意等)。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七)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2014年第七屆臺北藝穗節活動文宣與相關
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
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
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有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
且能明顯識別。
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請務必提供RGB模式檔案,若我方轉檔導致色差、 失真影響投票結果,將不予以負責。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
色彩涵意等)。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七)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2014年第七屆臺北藝穗節活動文宣與相關
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
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
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有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
且能明顯識別。
設計要點:
(一)主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
【名稱】2014第七屆臺北藝穗節Taipei Fringe Festival
(請注意需為繁體「臺」)。
(二)主視覺圖象應突顯臺北藝穗節之開放包容精神。
關鍵字包括創造力、執行力、多元面向、成長性、不怕批評。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臺北藝穗節設計字樣。
本會不強制要求。
【名稱】2014第七屆臺北藝穗節Taipei Fringe Festival
(請注意需為繁體「臺」)。
(二)主視覺圖象應突顯臺北藝穗節之開放包容精神。
關鍵字包括創造力、執行力、多元面向、成長性、不怕批評。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臺北藝穗節設計字樣。
本會不強制要求。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
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
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了解相關個人資料僅使用於臺北藝穗節相關
用途上,並知道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其個人資料於該會業務
使用,不隨意外洩。參加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個人資料的刪除權,
如未得獎或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將可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個人資料。
(三)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
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
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五)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臺北藝穗節
所有,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
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七)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比賽,則視同同意本徵選
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
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了解相關個人資料僅使用於臺北藝穗節相關
用途上,並知道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其個人資料於該會業務
使用,不隨意外洩。參加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個人資料的刪除權,
如未得獎或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將可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個人資料。
(三)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
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
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五)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臺北藝穗節
所有,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
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七)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比賽,則視同同意本徵選
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0 意見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