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公開徵選 | 2014/01/06截止

活動主旨:

臺北藝穗節以鼓勵各式各樣的新鮮創意為主旨,於2008年首創,鼓勵各式表演在各樣的場域空間發生,讓觀眾看到藝文活動,不僅瘋狂有趣,也有人文深度,劇場界創意狂飆。主視覺圖像,自第二屆2009年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年年更新,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2014年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圖像徵選。獲得挑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你對藝穗節的設計創意,含主視覺圖像與臺北藝穗節字樣,讓臺北藝穗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表演藝術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分別郵寄繳交主辦單位。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月6日(一), 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528-9580分機198。
傳真:(02)2528-9512。
Email:keyimage@taipeifringe.org
(六)收件地址: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105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第七屆臺北藝穗節主視覺徵選」字樣。
(七)得獎作品將於2014年2月11日(二)晚上18:00前揭曉,
並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評審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網路投票,與專家評審討論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
2.網路投票將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審計分。佔10%。
3.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台北市文化局、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推派代表人各1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審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20%,人氣1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藝穗節」網站(www.taipeifringe.org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狀1幀。
(二)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1幀。
(三)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1幀。
(四)入選5名,獎狀1幀。
(五)如遇第一名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六)網路人氣獎1名,將獲得獎狀1幀。
(七)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將隨機抽出10名,獲得獎品乙份,鼓勵上網投票。

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15cm×15cm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 完稿作品以A4(21cm×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
請裱貼於200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不需裱框)。
呈現方式請參賽者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
1.請繳交illustrator製作之ai格式檔(版本降存至illustrator3以下)、
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檔案內容請勿平面化。
2.JPG檔案RGB模式與CMYK模式檔案各一份,並分別提供原尺寸大小及72dpi
各一份(RGB供我方上傳觀眾票選頁面使用,CMYK供得獎後印 刷校對用)。
檔案名稱請分別標註RGB或CMYK格式,以方便辨別。
3.投稿人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請一起存入光碟片繳交,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由於將進行線上票選活動,參賽者請務必提供RGB模式檔案,若我方轉檔導致色差、 失真影響投票結果,將不予以負責。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
色彩涵意等)。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七)本主視覺圖像將廣泛應用在2014年第七屆臺北藝穗節活動文宣與相關
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
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
相關之文宣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有各自設計師運用獲獎主視覺發展。
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
且能明顯識別。

設計要點:

(一)主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
【名稱】2014第七屆臺北藝穗節Taipei Fringe Festival
(請注意需為繁體「臺」)。
(二)主視覺圖象應突顯臺北藝穗節之開放包容精神。
關鍵字包括創造力、執行力、多元面向、成長性、不怕批評。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臺北藝穗節設計字樣。
本會不強制要求。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
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
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了解相關個人資料僅使用於臺北藝穗節相關
用途上,並知道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其個人資料於該會業務
使用,不隨意外洩。參加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個人資料的刪除權,
如未得獎或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將可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個人資料。
(三)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
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
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主辦單位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五)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臺北藝穗節
所有,本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
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七)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比賽,則視同同意本徵選
辦法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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