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寫藝」書寫精品設計競賽
書寫精品
筆,不只是書寫工具,更可以是自我風格及生活美學的展現,2011「晶彩寫藝」書寫精品設計競賽,誠摯邀請您加入書寫精品設計創作的行列,讓書寫與時尚流行同步,創造消費者的生活故事。
競賽主題
【徵件主題】
以水晶元素作為書寫精品的媒材,讓書寫可與時尚結合。其所設計產品需具商品價值與流行創新元素。
【報名資格】
報全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分科系均可參加。
參賽者需提供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如遺失,請提供在學證明)。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
【報名件數】
1.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每人參與作品(個人及團體)總計不超過(含)2件。
2.團體報名者,團隊成員不超過(含)3人。
參賽程序
【競賽時間表】
1.報名時間與作品繳交:即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得獎名單公告:將於12月中旬公佈於本中心活動網站上。
【收件地址】
參賽作品送件前,請確認是否備齊相關文件,妥善包裝,並於外包裝浮貼參賽封貼(附件5),
以掛號郵寄至
10645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39巷1號207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創新育成中心
2011「晶彩寫藝」書寫精品設計競賽 執行小組收
競賽規則
1.請將作品設計圖(含產品立體圖、產品尺寸圖)、150字創作理念裱於A4直式之黑色襯卡,並於襯卡背面右下角浮貼名條(附件1)。
2.參賽者可將圖文排版輸出後裱貼於襯卡,亦可直接浮貼作品照片和創作說明,惟不得於襯卡正面標示姓名或標記任何符號。
3.請將以下文件以A4資料夾裝妥,與襯卡一同寄交,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 報名表(附件2)。
•(2) 材料應用說明表(附件3):請詳填作品使用之水晶規格、顏色與數量,水晶應用在產品外型上不可超過50%。
•(3) 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4)。
•(4) 參賽光碟:需含作品設計圖(A4尺寸/350dpi/CMYK/TIFF檔),以及報名表、材料應用說明表、作品授權同意書等所有文件之電子檔。
評選作業
【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以水晶於書寫精品上之流行與創意應用為主軸,力求能呈現在製造生產、材料成本、綠能環保及實用功能等各層面的生活美學。
1.水晶材質應用技巧與搭配40%
2.具量產及商品化潛力30%
3.設計完整性與創意美感30%
【獎勵辦法】
個人或團體參賽,取以下獎勵
1.首 獎:1名,現金5,000元與獎狀乙張
2.優選獎:2名,現金3,000元與獎狀乙張
3.佳 作:5名,現金2,000元與獎狀乙張
4.參加獎:精美禮品筆1支 ( 市價200元 )
備註:
所有入圍設計師及其作品,有機會與瑞嶺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合作案之洽談或樣品開發與實作。
注意事項
【參賽者應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所有參賽之作品將授權給瑞嶺實業有限公司擁有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瑞嶺實業有限公司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3.參加競賽作品可為參加過其他競賽但未得獎之作品。倘若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動競賽中之得獎作品者則將喪失參賽資格。
4.參賽者需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5.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作品於運送過程的防護措施。
【得獎者應注意事項】
1.作品均不退件,將由瑞嶺實業有限公司收藏。
2.獲獎者需親自至活動現場領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獎項價值以原先公布之70%支付。
【獲獎者資格取消注意事項】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是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是冒用他人作品且具有事證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為瑞嶺實業有限公司擁有,我方擁有該得獎作品之銷售、宣傳及視作品實際效益製作成實體樣品等行為。
4.獲獎作品需提供機(結)構爆炸圖,由瑞嶺實業有限公司進行開發可行性之參考依據。
5.若有任何損及作品之行為舉動,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座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6.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瑞嶺實業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39巷1號
2011「晶彩寫藝」書寫精品設計競賽 執行小組
Email:ntnuic29@gmail.com
電話:02-7734-5671
傳真:02-2365-2535
【報名文件下載】
請參見活動網址下方:http://www.ord.ntnu.edu.tw/ntnuic/Default.aspx?m=NewsContent&ItemId=69
附件1-裱版說明及作品標籤
附件2-報名表
附件3-作品授權同意書
附件4-材料應用說明表
附件5-封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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