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商品設計比賽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三)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 視覺傳達設計系、創意設計中心
(四)協辦單位國家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鳳凰谷鳥園。

二、參加對象:

(一)新秀組國內各級學校設計相關科系學生 (二)達人組國內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個人、工作室及企業廠商

本活動競賽可以組隊參加,成員限5人(含)以下,

但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件數以二件為限。

三、比賽主題:

參賽者可選擇以下主題內容進行創意商品設計:
(一)針對教育部所屬12個國立社教館所(國家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國立臺 中圖書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 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立教育廣播電 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鳳凰谷鳥園),選擇其中之一,依該館典藏、研究、 展示、教育推廣和服務內容等特色為主題,由參賽者自行尋找題材進行創意商品設計。
(二)自本活動網頁中由各館所提供之5張特色典藏或主題圖像選擇設計主題,由該館無償 授權圖像予參賽者進行創意商品設計,授權圖像僅限運用於本次參賽活動。
(三)以國立社教館所之社會教育功能和服務特色進行整合性的主題設計,作為社教館所聯 合推廣行銷之文創商品。

四、商品形式與材料:

形式以實體商品為主,不含數位作品,材料不限。

五、報名日期:

101年10月05日至11月6日止,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網址:http://www.2012mesh.tw。

六、送件程序:

(一)初選送件:請於101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或寄達收件地點:
1.網路列印「報名表1」 (附件一)
2.網路列印「報名表2 」(附件二)
3.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 (附件三)
4.「作品設計圖」彩色列印一式,裱貼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 版面內容需包含:
(1)作品名稱與其設計之主題館所的名稱
(2)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展開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機結構之圖面,或三 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3)設計說明(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字體需明顯清晰)

(二)複選交件:
通過初選者名單於101年11月10日公告於活動網站,在接獲主並由承辦單位通知作者(代表人) 。每件入選作品可獲得5000元材料費進行實體作品製作,該費用於複選送件時檢附收據。複

1.作品模型:1份,需依初選作品設計圖以1:1比例製作為實體作品,能具體表現作品特色, 並讓評審選委員易於了解為主。
2.作品設計圖之光碟一片:請將設計圖與說明呈現在A1版面(300dpi以上),該設計圖應與繳交 之模型相符。光碟設計圖之檔名,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儲存。
3.材料費收據:(收據格式由承辦單位提供,由該作品之作者(代表人)填具個人資 料及匯款帳號俾憑支付。

七、送件規定:

(一)送件地址:41349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 傳達設計系藍小姐收」
(二)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 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洽詢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三)入圍者模型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 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 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評選作業:

(一)評選標準:
1. 主題內容(含內容豐富性、深度與正確性)20%
2. 商品化可行性(含生產、成本、機能、實用)30%
3. 造形美感與創意(含設計配置、色彩及趣味性)30%
4. 環境友善(選材、加工及整體商品生命週期的環境考量)20%

(二)評選程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分兩階段自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優良設計,初選入選作品並於巡迴展舉辦現場及網路票選,進行方式如下:

(1)初選:
「新秀組」選出20件,「達人組」選出15件,共35件優秀設計案(得從缺),入選名單於 101年11月10日公告於活動網站,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入選者。未入選之作品不再另行通知設 計者,且不便接受個人之詢問,敬請配合。

(2)複選:
由入選實體作品中評選出各組3件優勝及佳作5件(得從缺),其餘入選作品為入選獎,評 審結果於101年12月5日公告於活動網站;另由佳作以上作品中依本活動推廣之需求選出3件 作品進行量產。

(3) 巡迴展及網路票選:
參與複選作品於北、中、南三區辦理巡迴展覽,期間由參觀者參與網路票選活 動,選出各組最佳人氣作品各1件,得獎作品於巡迴展覽結束後公告於活動網站。

九、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及獎額:
所有參賽作品中於「新秀組」選出20件、「達人組」選出15件,共計35件入圍作品;再從各 組入圍作品分別評選出優勝獎各3件、佳作獎各5件、入選獎分別為12件及7件,以及由觀眾 票選出人氣獎各1件,獲選進行量產之3件作品之設計者將獲得榮譽設計達人獎。



(二)獎勵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中於「新秀組」選出20件、「達人組」選出15件,共計35件入圍作品;再從各 組入圍作品分別評選出優勝獎各3件、佳作獎各5件、入選獎分別為12件及7件,以及由觀眾 票選出人氣獎各1件,獲選進行量產之3件作品之設計者將獲得榮譽設計達人獎。



註1:評審選委員得以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註2:得獎者獲頒獎狀及獎金(版權授權費)其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約定如附件3)。

十、頒獎活動:

暫訂於101年12月下旬舉行,詳細內容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並個別通知得 獎人由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選,擇期公告得獎作品與頒獎。

十一、注意事項:

(一)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件數以二件為限,每件作品均應詳填一份報名表。凡參賽者既 經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規定事項,不得異議。
(二)參賽者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原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將 追回得獎者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 任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 登為限。
(四)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五)競賽以主辦單位訂定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本活動網頁資訊,比賽除因不可抗力之 因素而中斷競賽,否則不予延長時間,參賽者須於公佈期限內將相關表件及作品 繳交承辦單位,逾時送達恕不收件。參賽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 存備份。
(六)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 ,不得有其他異議。
(七)如為多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獎勵之等值商品須推舉一位為代表領取,等值商品之分配 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八)基於比賽宣傳推廣等非營利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 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
(九)依「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之約定,獲「入選」以上之得獎者須將參賽原創作 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主辦單位,為教育、推廣之目的而重製、摘錄,並在大眾傳 播媒體上刊播及動態展示;獲「佳作」以上獎項並領取獎金之得獎者,須另同意主辦 單位對該作品修改及商業販售之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不同意以上約定者,請勿 報名參賽。
(十)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 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 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網址: http://www.2012mesh.tw

十二、活動洽詢:

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藍小姐收
電話:(04)23323000 分機7182,7183
電子信箱: tsliu@gm.cyut.edu.tw
網址:http://www.2012mes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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