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夆禾盃全國室內設計競圖比賽


一、 競賽主題:『簡約奢華的精緻居家設計』。

二、 主題說明:
放眼望去大台北都會區一個接著一個推出號稱「豪宅級」的建案,無非是希望提供金字塔中上層的人在大台北都會區購屋的一個標的。為了跟其他不同取向的建案做區隔,這些所謂豪宅級的建案,均標榜堅實耐震的結構及雄偉霸氣的建築外觀,內部的陳設亦極盡強調富麗堂皇。
本 次競賽基地位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緊鄰國立台灣大學及公館商圈,距離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及師大商圈亦僅僅只有十分鐘車程,可以說是大台北都會區少數兼具 學術、藝術、人文及商業活動的匯集處。在此生活機能均堪稱便利的地段上,主辦單位希望透過參賽者的構思,創造出一個內部設計有品味藝術的視覺刺激但不過分 強調奢華,有風格取向但卻不忽略細節處理的生活空間。參賽者可透過空間規劃、燈光規劃、材料規劃、家俱規劃…等,運用所學知識進行設計,讓您的作品與眾不 同。

三、 競圖相關資訊:
1. 基地設定:
1.1. 基地位置:台北市中正區。
1.2. 構造形式:RC。
1.3. 基地面積:約672平方公尺。
1.4. 設計面積:
〉第一組約69.71坪(銷售坪數含公設)。
〉第二組約54.55坪(銷售坪數含公設)。
〉本棟樓層共15樓,第一組設計物件位於11樓;第二組設計物件位
於2樓。
1.5. 所提供的圖面,現有『結構體』、『高度』、『樑柱』、『電梯』、『管道間』、『廁所及廚房位置』及『外牆的位置』不可變動外,外牆開窗大小可以改變。
2. 居住者設定:
2.1. 夫妻同住:
夫妻皆有職業及收入,無父母同住之情形但育有兩子。
2.2. 夫妻職業不限、但家庭年所得在新台幣貳佰萬元以上。
3. 設計目標:
3.1. 設計可具備居住者的藝術感或個人所崇尚之風格品味,惟設計者須在作品內容中闡述。
3.2. 作品以室內設計為主,設計出一個既兼顧原有建築空間的規矩及格局,且在設計上強調藝術品味但不失細節處裡的空間規劃,同時符合參賽者心目中的理想居住環境。
4. 作品內容:
4.1. 設計說明(應以文字或圖面表現)如下:
〉說明規劃與表現設計,至少需包含色彩計畫、家俱計畫、建材計畫、照明計畫等。
〉空間規劃,除供居家使用外,尚要規畫親子互動之場所。
〉請說明業主背景。
〉其它設計之創意。
4.2. 平面配置圖:需包含家俱與比例尺(比例尺不拘、但要註明)。
4.3. 天花板圖:需包含燈具、天花板高度及其他必要之消防設備、空調設備等圖例(比例尺不拘、但要註明)。
4.4. 剖面圖:需包含長向與短向,二向(含)以上之剖面圖(比例尺不拘、但要註明)內容需含家俱及其他擺設裝飾。
4.5. 透視圖:需提供足以表現設計內容之室內透視圖,至少2幅(含)以上。
4.6. 其他:足以輔助說明設計內容之圖面。

四、 主辦單位:中華優質生活設計發展協會。

五、 參賽資格:
1. 各建築、景觀、室內與空間相關科系(所)組在校學生為限。
2. 作品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團隊以2人(含)以下為限。
3. 每位參賽者以一件為限。

六、 參賽方式:
1. 本競圖共分為兩組,
1.1. 第一組為大學三年級(含)以下之學生;所謂大學三年級(含)以下,除大學生外,尚包含五專、二技(一年級)、四技(一、二、三年級)、二專、高中職等一般認定為大學三年級(含)以下者。
1.2. 第二組為大學四年級(含)以上,或符合第一組參賽資格者越級參加;所謂大學四年級(含)以上,除大學生外,尚包含研究所、博士班、二技(二年級)、四技(四年級)等一般認定為大學四年級(含)以上者。
1.3. 學位的認定,以 101 年 04 月 30 日為基準。
1.4. 報名時僅可擇一組報名,不得同時報名兩組。
2. 收件時間: 101 年 10 月 26 日(週五)下午17時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3. 繳交資料(未繳交齊全者經限期補件未果,視同放棄):
3.1. 作品需為A1(橫向構圖)圖板2張,勿做跨版編排,圖版均應裱於A1同等大小之珍珠板上,並以透明膠膜護貝,以防作品損壞,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進行。
3.2. 裱版背面之右下角處,應各貼上報名表,圖版正面不得標記任何名字或其它識別記號。
3.3. 報名表、授權書。
3.4. 未依照以上規定繳交作品者,主辦單位有權判定參賽者喪失參賽資格。

七、 繳交地點:
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或親送,235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112號4樓『2012第五屆夆禾盃全國室內設計競圖比賽活動小組』收。

八、 得獎通知:
1. 第一階段公佈各組佳作與入圍名單,並同時公布第二階段簡報時間、地點與電子檔案繳交時間;預計於 101年 11月 30日(週五)下午5點前在中華優質生活設計發展協會之網站公布。 網址:http://design.apex.tw/designaward/2012/about.html
2. 第二階段公佈各組前三名與優選名單,將於決選後三週內,於中華優質生活設計發展協會之網站公布。 網址:http://design.apex.tw/designaward/2012/about.html

九、 各組獎項:
1. 第一名:乙組,獎助學金8萬元,每名獎狀乙紙。
2. 第二名:乙組,獎助學金4萬元,每名獎狀乙紙。
3. 第三名:乙組,獎助學金2萬元,每名獎狀乙紙。
4. 優 選:數組,每名頒發獎狀。
5. 佳 作:數組,每名頒發獎狀。
6. 指導獎:數名,每名頒發獎座,對象為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

註1:指導獎之指導老師認定,以各參賽作品於報名表註明為限(每件作品限兩名指導老師),報名後不得修改。
註2:以上獎金已包含所得稅。
註3:若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審查後,應將審查意見提報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適度增加得獎名額或決定該得獎名次從缺。

十、 評選程序/評選原則:
1. 評選程序如下:
1.1. 第一階段以圖面評審方式,評審出『佳作』數組與入圍第二階段簡報數組。
1.2. 第二階段以簡報評審方式,由入圍各組中評審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優選』數組。
1.3. 入圍第二階段之各組需於規定時間(以收到為原則)內繳交:
〉作品簡報檔以PowerPoint(2007版)格式繳交。
〉 作品電子檔,包括JPG檔一張、PDF檔一張,及AI或CDR檔未轉外框格式繳交(A1 約84cm x 59.7cm及連結圖片檔500x500pix 或300 dpi JPG格式;需可供作品集編輯使用);請在光碟上標註作品名稱、聯絡人姓名與電話,寄送時勿將膠帶黏貼於光碟上,以免造成光碟損毀;逾時則視同放棄,並頒 予『佳作』獎項。
1.4. 獎項之頒發以高者為限,如:第一名得獎者頒獎予第一名之獎項,並不會提供優選與佳作之獎狀(項)。
2. 評選原則:
〉評分項目包含:設計創新、造型美學、功能性、實務應用價值等,評審標準及方式由評審委員訂定之。

十一、 評選委員:評審委員包含學界、業界、主辦單位代表。

十二、 權利歸屬:
所有參賽者之作品,其智財權等相關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具有變更設計、出版與公開展覽..等(含其他)相關之一切權利,參賽者不得以任何方式(無論有償或無償)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十三、 注意事項:
1. 最新訊息發布與資料下載請至活動網站
http://design.apex.tw/designaward/2012/about.html閱覽。
2. 作品一經遞交一概不發還,參賽者請自行保存作品副本,且必須遵守主辦單位及評審之決定。
3. 投稿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違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應返還所有獎項(獎金)。
4.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參賽者應返還獎項、獎金,因此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 已繳交之電腦檔案,主辦單位不提供參賽者歸還、複製之申請。
6. 繳交作品須於規定期限內送達,逾期不予審理。
7. 作品送件包裝: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致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8. 若參賽作品未達30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本次活動與後續評審作業。
9. 各參賽團隊均需指定聯絡人(同報名表),主辦單位得以聯絡人為該參賽團隊之聯繫與獎勵發放對象(窗口),該團成員不得異議。
10. 獎金發放之所得稅均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附檔連結如下:
2012 夆禾盃競賽辦法.pdf
https://docs.google.com/open?id=0ByMXMm ... XpuaVpTaW8

2012 夆禾盃競賽辦法.doc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wyx ... T2Gz8/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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