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第三屆國寶衍生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 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素以蘊藏華夏文物名馳中外,為使大眾得以親近文史珍寶,豐厚中華文化精神得以沿繼,特藉競賽方式,吸引設計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創意 商品開發之列。本屆競賽為呼應明年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鼓勵參賽者從特展中故宮典藏之展件發想,以現代思維與不同材質運用,佐以創意巧思,激盪 開發出設計生活用品、傢俱、文具飾品等器物,考量量產與實用性,以期產品得以商品化,創造文物嶄新價值。


二、 作品類型

以明年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中之101件展件為發想靈感,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傢俱、家飾、衣飾、生活用品、3C產品等類型;以單一、組合、或系列產品皆可,參賽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


三、 參賽資格

1.凡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2.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3.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 參賽程序

報名徵件:8/24–10/2217:00截止報名件數不限,請於期限內寄/送達
初選:10/25 入圍30件,10/26公告初選結果
入圍收件:10/26 - 11/19 作品模型、決選簡報
決選:11/22 11/23公告決選結果
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 12/27 頒獎與成果展覽


五、 競賽流程
  
【初選階段】
參賽報名繳交文件,請務必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在10/22 17:00截止以前送達:「2012 第三屆國寶衍生文創商品設計競賽.乾隆的藝術品味」執行小組(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N302室),逾期送達,恕不等候,後果請自行承擔。

1 報名表 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
線上報名填妥後,列印,簽章。

2 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需填妥後簽名、蓋章。

3 圖像保密切結書 需填妥後簽名、蓋章。

4 專利申請讓渡證明書 需填妥後簽名、蓋章。

5 作品設計A3裱板
A3直式,不得超過2張,圖文排版彩色輸出後,貼於同尺寸厚紙板上。
作品設計圖稿須具體呈現設計外觀圖及3D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裱板須含作品概念取材對象文物名稱、作品概念、特色、使用方式、材質運用與並標示實際尺寸等資訊。
裱板正反面不得出現參賽者/參賽團體名稱、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6 光碟
含(1)-(4)文件,填妥後簽名、蓋章。
含(5)裱板圖檔:
A3尺寸1190x840,解析度300dpi,全彩jpg。
所有設計過程之2D、3D圖檔:
1. 包含結構、尺寸、材質、文物來源等說明。
2. 解析度300dpi,全彩jpg,大於1M
光碟上請註明:
1. 作品名稱
2. 參賽者/參賽團體名稱

1. 初選結果將於10/26公告於活動官網,同時以E-mail方式通知初選入圍者,告知決選時間以及決選簡報時須提供之資料。
2. 決選簡報須含:
作品名稱、設計者、設計概念說明、作品概念取材文物來源介紹、作品特色功能、原創性說明、量產分析等。
3. 初選收設計裱板,選出20-30件入圍作品,主辦單位將給予每名入圍者新臺幣2500元模型補助費(實報實銷),經繳交實體模型打樣品進入決選。

【決選階段】
1. 決選入圍者或團體須在10/26至11/19前,將打造之作品模實體型、作品高解析度照片、作品決選簡報,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2012 第三屆國寶衍生文創商品設計競賽.乾隆的藝術品味」 執行小組(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N302室)
2. 決選入圍者須於11/22決選評審當日親抵會場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隊現場評分。
3. 決選結果將於11/23公告於活動官網,同時以E-mail獲奬人。


六、 評選方式

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由主辦單位、藝術史學、設計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初、決選會議,選定入圍及得獎作品。
評選結果將於公告於活動官網,同時致電通知獲獎者,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品。


七、 評選標準

文化性 國寶文物應用與文化意涵詮釋適切性 30 %
市場性 商品化可能性與市場潛力,及原創性 40 %
美感度 設計美感造型與設計完整度 30 %


八、 獎項內容

金獎 120,000 1 獎狀一只
銀奬 80,000 1 獎狀一只
銅獎 60,000 2 獎狀一只
優選 15,000 6 獎狀一只
入圍 4,000 20 獎狀一只

九、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渡

1. 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 就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 凡報名參加本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 參賽者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圖像保密切結書。

十、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參加競賽之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且未曾以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之作品;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 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獲獎之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確認為非原創或是抄襲他人作品等確定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參賽者需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作品於運送過程的防護措施,若在運送過程有任何損毀,後果請自行承擔。

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決選作品將由國立故宮博物院收藏,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獲獎者需親自至活動現場領獎;若未到場之獲獎者獎項價值以原先公布之70%支付。

• 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投件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 所有獲獎之作品將授權給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國立故宮博物院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與量產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 使用酬勞或權利金。設計師若有任何損及作品,或未告知主辦單位而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之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 律追訴權。

• 得奬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10%所得稅。
國立故宮博物院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一、 聯絡窗口
「2012 第三屆國寶衍生文創商品設計競賽.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執行小組
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N302室
TEL:02-2581-2687
FAX:02-2581-2690(傳真前請先來電告知)
e-mail:NTDDC@twdw.org 


活動官網:http://www.ntddc.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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